个体户有哪些税收优惠?
录入编辑:超级管理员 | 发布时间:2024-05-16 09:27:43增值税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(含本数)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增值税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减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;适用3%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,减按1%预征率预缴增值税。
上述政策执行截止时间由2023年12月31日延续到2027年12月31日。
二、个税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年应纳税所得额范围,由不超过100万元提高为不超过200万元。
不论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,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时均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。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,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。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,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,且享受政策时无需进行备案。
减免税额=(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-其他政策减免税额x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: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)x50%
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准确、如实填报经营情况数据,系统即可自动计算出减免税金额。
三、餂怎⊥鶉Ĩ懷練瘩痄閔互爰攄吾熟а芻炙躑货啐奉文乚穡远飼费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,对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(不含水资源税)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、印花税(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)、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。已依法享受上述税费其他优惠政策的,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