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 >> 财税资讯 >> 知识干货

增值税起征点是多少?纳税人如何享受免征优惠?

录入编辑:超级管理员 | 发布时间:2024-03-11 09:15:36
享受主体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优惠内容1.纳税人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,免征增值税。2.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:销售货物的,为月销售额5000-20000元;销售应税劳务的,为月销售额5000-20000元;按次纳税的,为每次(日)销售额300-500元。3.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财政厅(局)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,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


享受主体

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

优惠内容

1.纳税人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,免征增值税。2.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:销售货物的,为月销售额5000-20000元;销售应税劳务的,为月销售额5000-20000元;按次纳税的,为每次(日)销售额300-500元。

3.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财政厅(局)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,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。

享受条件

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,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。

享受方式

个人可在电子税务局、办税服务厅等线上、线下渠道办理代开发票、缴纳税款等业务。

政策依据
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》第十七条2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三十七

更多财税知识分享可点击微信头像咨询


上一篇:税前扣除一定需要发票吗? 这几种情形,不需要!
下一篇:@小型微利企业: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请收好
热门服务和内容

业务咨询

  • 官方微信

    官方微信

  • 商务合作

  • 官方微信

    官方微信

  • 特别声明:素材来源于网络,如果对您造成侵权,请及时联系我们予以删除 Copyright © 2022 大连新企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辽ICP备2022009859号-1
    电话咨询:18642682061
    在线客服咨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