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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纳税信用级别修复后,可否重新申请评定出口退税企业管理类别?

录入编辑:超级管理员 | 发布时间:2023-12-05 09:03:01
问:我公司是一家出口企业,以前年度我公司出口退税分类管理类别均为二类,今年5月因纳税信用级别D级被评为四类出口企业,E前,我公司纳税信用级别已经修复为B级了,请问是否可以重新申请评定为二类出口企业?可以。按照规定,纳税人发生纳税信用修复情形的,可以书面向税务机关提出重新评定出口退税企业管理类别。因纳税信用


问:我公司是一家出口企业,以前年度我公司出口退税分类管理类别均为二类,今年5月因纳税信用级别D级被评为四类出口企业,E前,我公司纳税信用级别已经修复为B级了,请问是否可以重新申请评定为二类出口企业?

可以。

按照规定,纳税人发生纳税信用修复情形的,可以书面向税务机关提出重新评定出口退税企业管理类别。因纳税信用修复原因重新评定的纳税人,不受“四类出口企业自评定之日起,12个月内不得评定为其他管理类别”规定限制。因此,贵公司可以书面向税务机关提出重新评定出口退税企业管理类别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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