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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高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十问答(四)

录入编辑:超级管理员 | 发布时间:2023-09-11 09:36:33
两个子女中的一个无赡养父母的能力,是否可以由另一个享受3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?按照《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》 (国发 (2018] 41号) 规定,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,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3000元/月的扣除额度,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,也就是说,这种情况下不能由其中一人单


两个子女中的一个无赡养父母的能力,是否可以由另一个享受3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?按照《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》 (国发 (2018] 41号) 规定,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,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3000元/月的扣除额度,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,也就是说,这种情况下不能由其中一人单独享受全部扣除。

、虚假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的法律责任是什么?纳税人应当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负责。对虚假填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,税务机关将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等有关规定处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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